房子漏水的导致别人家有损坏该谁赔偿呢?
您好,我现在住的是单位的房子,产权属于单位,房龄过30年,我是2006年年底入住的,入住时就发现房屋由于由原入住人装修不当导致厨房有时会漏水,与厨房连接的储藏室由于被原入住人改成浴室,水管经常漏水,入住之后,原浴室那里我放的是洗衣机,经过很多次维修,至今,厨房已经有三年不漏水了,放洗衣机的位置如果排水不急会漏水,今年4月改了以后也不漏了,在今年7月17日下午,楼下二楼的使用人找到我,二楼已经有两年没住人,二楼的使用人说由于我家长期漏水所以导致她家厨房的屋顶天花板的混凝土估计于7月16日半夜掉下来,混凝土掉下来把她家厨房的水龙头砸坏,水管漏水把一楼的墙壁、地板和衣柜都毁坏了,一楼找二楼赔偿,二楼就找到我赔偿,想请教一下责任怎么区分,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说明一下,房屋都是单位的,我们都只是算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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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相邻权
2017-11-03 10: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