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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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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可以拒绝签字认可吗?
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在进入目前的幼儿园工作时已经和教育局签过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目前已经工作14年了。近期幼儿园内由于有个别教师病假造成教师人员紧张。在此情况下幼儿园园长和工会主席联合召开教代会制定了一项新的规章制度是:一学年凡是累计请病假两次,病假累计天数超过21天将在下一年度不续签劳动合同。由于需要我们每位教师认可此制度并签字确认,请问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可以拒绝签字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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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017-11-03 15: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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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1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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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按照你所描述,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年的事假不能累计超过20天,单位签订的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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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5:23:15
2308
刘闯服务方:
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你每年可以向单位主张十天的年休假,该时间不应算作为病事假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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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5: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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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平
律师
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规的,你可以拒绝签字。职工因病请假是不能硬性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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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5:35:0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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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芳
律师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规章制度违背法律规定,即使签字认可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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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6:29:4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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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
律师
这样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劳动法,你可以拒绝签字认可!如果单位借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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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6:33:55
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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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展鸿
法律执业者
你好!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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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6:36:3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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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
法律执业者
无固定劳动哈同,单位不可能是任意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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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6:47:51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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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世静
律师
单位的规定不合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是有权休病假的,如果对方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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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6:50:40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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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敬环
律师
你好,已经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你不同意就无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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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8:20:04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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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勇强
律师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即使你签字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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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8:22:37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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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坚
法律执业者
建议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此前你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晕厥,病因尚不明确。再为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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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9:21:04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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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珊
律师
你们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法定辞退情节,单位是不能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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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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