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买二手房,和房主签合同时,1904本来是想签公积金加商贷,后来在中介和房主的建议下,签成了商贷。签完后又口头改为了混合贷款。现在付完首付,房主不配合提供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从签合同到现在两个月了,贷款没有办理下来,要我签个补充协议,内容大概为限期一月,贷款下不来,每月付给她5400的违约费。房主说当时中介口头给他说的是2个多月贷款就可以下来。现在没有办理下来。所以必须给他违约金。以这个理由拖着不给我去下载网签合同导致我没法去办理贷款。我说应该从贷款办理之日算两个多月,不能按照签订三方合同算。我想问问您,我应不应该签定这个协议?如果走法律程序,打官司是我比较受益还是房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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