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人不给我结算我该如何?是否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利益呢?
2009年加入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5%的股份,分别为:
2010年投入10万元,获得5%的股份,签有入股协议
2012年投入10万元,获得5%的股份,没有签署任何文件
2014年获得5%的股份,为法人口头承诺,由于资金问题,以欠着的名义没有投入
公司2015年内部员工购买股份的价格为5万1%
现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修改添加股东,后续增加的10%也没有入股协议,公司也没有相关的入退股章程,为了自己更好的发展,现在想离职,接受公司回收我的股份, 如果法人不给我结算我该如何?是否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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