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纠纷,法院的做法让人不理解
贷款纠纷:贷款金额20万元,贷款人二姐夫,担保人一(本人)担保人二(二姐夫朋友)
法院起诉二姐夫,及本人并冻结本人房产银行帐户,银行帐户及汽车(总金额远
超20万),并影响本人店铺正常资金往来,未起诉第二担保人。法院还对我大姐
银行帐户进行查询。我想咨询法院只起诉本人,不起诉另一担保人合不合法?
法院冻结金额远大于贷款须还款金额合不合法?
如果不合法冻结帐户等对本人正常资金往来产生影响需要赔偿吗?
法院查询我大姐(非担保人)银行帐户合不合法?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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