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房屋漏水问题,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
想买二手房,已经签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并付了1万元定金。签协议前看过两次房子都是中介陪同看房子,两次时间都比较短,因为也不怎么懂房子,只是发现了一个天花板角落里面石膏板开裂房东解释只是装修的问题没有别的问题,就问了房东房子有没有别的问题,房东说没什么问题,中介也一直说可以买,签协议的时候说是通用协议,然后就签了。但是签了协议后,我爸过来发现房子侧墙粉刷有很长的裂痕并且在裂痕下有水渍存在漏水,天花板粉刷有很长的裂痕可能楼板存在变形裂开等情况,打听得知房子13年交付,由于墙面漏水严重,前段时间小区业主闹过,开发商对整个小区外墙面进行过防水修复(把以前的保温层刮掉了重新做防水,有些楼层甚至把整面墙拆了重新造过)。了解情况后,借着拍录像发给家里人看的时候,去问房东打听到的情况并得到了证实,房东说她并没有发现漏水的情况但是后来她又说是前段时间长时间下雨造成的已经将这上报给物业,只是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前后自相矛盾,感觉她还想继续骗下去,她说的过程已经录音,房子情况有录像和照片。现在房子这么差,签合同前隐瞒了这么严重的情况,可以不要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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