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构成经济诈骗
律师们,你好。本人在林业部门工作,去年2016年9月12日,有个远方的亲属(不太联系)和他的合作伙伴,来我单位找我给他们测量土地面积,找了我和另外一个同事。等我到地方之后,我发现那块不是我的辖区,也不归我们单位管辖,我就告诉他们去那个辖区的单位负责办理。
2016年9月20日,我们单位的领导找我和同事,让我们给他们测量土地面积,去了之后干了三天,后期让我们给他们报面积,我们俩报了大约200公卿的面积,并出具了一份草图,当时我在草图上面写道,数值极度不准确,如果信不到我们测量的面积,你可以去找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所谓的林权资产认定,当天领导找我们签字,我们没有签字按手印直接走了。其中我和我的同事,不是从事测量土地的工作,那片区域也不是我们管辖的区,受领导指派去做工作。
今天公安局经侦科找到了我们,说我那个亲属涉嫌经济犯罪并现在已经被行事拘留,其中那个合作伙伴拿着我们出具的那份草图,告我们跟我那个亲属涉嫌经济诈骗200万,其中我在图纸上面写了3.1和2.6等字样,因为是两个人干活,我在公安局经侦队说3.1字样是我走的区域,
2.6是我同事走的区域,但不是面积,而那个合作伙伴,拿着说我们当时报的面积是570公顷,用310+260=570公顷,说我们当时报的是570公顷,才和我那个亲属签定买卖协议,而在公安局经侦队做笔录的时候,我们说当时报的是200多公顷,其中在这里面我和我的同事,没有获得任何一分钱的好处,现在我那个亲属已经被检察院拘留,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我和我的同事是否构成了经济犯罪诈骗。现在公安局经侦队认定我们当时报了570公顷,即使报了570公顷的面积的话我们是否构成犯罪。那张草图能够追究我们刑事责任吗?而当时也不知道这里面涉及买卖合同,和办理林照的事宜。
其中涉及很大一部分国有资产。我们能够构成刑事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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