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2012年结婚的,孩子4周岁半多点,我之前带孩子没工作,上个月开始刚有稳定工作上班了,对象是铁路工人,每月工资4000多5000来块,夏天的话偶尔6000、7000元不等。他没有责任心重来不管我和孩子,只是挣钱交给我一部分,这几年我没工作并没攒下钱,问下离婚能申请到每月多少钱的孩子的抚养费呢?房子是结婚前他父亲为他买好的,户名是他名,我们结婚后才入住的,2016年我们想换房,把房子卖了,又去买新房子,是用老房子卖的全部钱 付了新房的一半房款,另一半是想要贷款的,新房没竣工呢,还没开始办理贷款,还没换成正式黄皮购房合同书呢,现在我们要离婚,卖房子的钱或者新房有我的份吗?办理离婚时候,是说成(共同提出想离婚的)还是说成(我先提出离婚不想过的),对我会更有利呢?请详细帮忙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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