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账户错误,却迟迟不肯解决
因为县法院低级错误,在两个半月之前,错误冻结本人账户,因为被执行人和本人重名。审判宣判冻结等整个过程,本人从未收到任何消息通知,无声无息的就把本人银行卡冻结了。在本人致电法院并经审核后,法院做出道歉并答应解冻,但截止目前承诺一个月了,仍未解冻本人银行卡。在此两个半月内,本人流动资金无法周转,还要还房贷车贷,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生活。在与办案人员协商中,本人得到三条信息,我该怎样以此维权呢?求助各位好心律师帮忙!
1.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到本人注册银行卡的支行才能解冻,但法院距离此地需要14小时车程,来回需要一天的时间。但是这个费用应该报销吧,为什么还不去?
2.现任法官称,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县里法院网络修改权限,目前仅能致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托关系进行后台修改,这是真实存在的情况吗?是不是走了正规程序呢?
3.责任互相推脱,因此案原负责人调任民事法庭,现任负责人消极应对此事。根据法官终身责任制,是否可以要求现任与前任共同承担责任呢?
感谢好心的律师!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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