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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0
房屋问题
对方修的三楼建筑,我在06年的时候买了一楼使用做生意,一楼四周彩光达到标准的只有一处(开的大门和一道窗子)可以冬季日晒一小时的,可现如今对方以我大门旁边四五米处的过道为他楼上所有为由,要求我支付一定金额买过,这让我很恼火,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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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相邻权
2017-12-15 19: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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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11)位律师解答
¥0.27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你是有权行使相邻权。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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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9:43:02
2315
刘闯服务方:
所以你是无义务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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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9:43:19
¥0.27
任丽丽
律师
你好 你的这种情况可以 根据相邻权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对方协商不成 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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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9:48:59
138
¥0.27
尤甜
律师
你是有相邻权的,你有权不支付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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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9:57:17
3
¥0.27
王宝珊
律师
你好,作为邻居对方是有义务提供相邻权益,你是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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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9:59:30
1495
¥0.27
秦惠芳
律师
你好,如果是通行的必要过道,对方是没有权利私自占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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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04:32
1238
楼主:
不是必要通道,只是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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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41:17
¥0.27
魏敬环
律师
你好,过道怎么会是对方个人所有,至少是共有,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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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07:00
254
¥0.27
于淑君
律师
你好,过道你是有使用权的,无需向对方支付费用,如协商不成,可以相邻权纠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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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10:59
181
¥0.27
张坚
法律执业者
过道,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的道路,一般为公众通行所用,怎么会成为他的私有财产,还要别人花钱购买?你无需付款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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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18:15
479
楼主:
不好意思,是我表达有误,那里只是我房子外的一个角落,平时几乎不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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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46:10
¥0.27
何勇
律师
相邻权无须支付相关费用,再说那是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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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24:18
8704
¥0.27
李向国
律师
您好:处理相邻关系,应当按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您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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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34:2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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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方
律师
你好,对方侵犯你的相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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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40:18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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