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开发商的纠纷
物业公司是私企法人成立的公司,和一个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自负盈亏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了一个楼盘,写明了是自负盈亏,独自经营,但是开发商又不断插手物业的工作,而且还对物业的财务进行监管(就是单独强烈要求物业按照开发商要求成立个公司账户,联系人有两个,一个是物业公司法人,一个是开发商的员工,每天收费要和开发商对账,而且钱要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转到那个指定账户,而且每次物业要钱用要通过向开发商申请,物业并未写过任何自愿被监管的协议),而且还私自调查物业的员工,请问这算违法吗?物业公司需要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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