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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诉讼

原文如下。借条 本人张三向谢氏借款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此借据限于二0壹伍年十二月三十日前还清,若此期间无法还清,可以通过法律程秩收回,此款顶张三合伙人李四担保,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收回,一切后果自负,与本人无关。 借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 担保人:李四 身份证号:…… 2015年7月28日。 债权人于17年11月27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李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上述借条中,李四的担保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那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是否自15年12月30日至16年6月30日?过了此期间,李四是否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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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2018-01-07 09:13:00
  • 补充问题:

    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该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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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10:51:25

全部(9)位律师解答

  • ¥0.33
    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担保的方式,那么推定为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向你是主张过担保责任,也没有约定具体的担保期间,那么六个月的担保期间已过,你是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六个月内向你是主张过债权,比如通话录音或短信截图等,那么六个月断保期间中断,谢氏仍可以向李四主张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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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19:37
    2319
  • ¥0.33
    苗世静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没有写明保证方式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期6个月为保证期间,超过六个月,保证人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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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23:17
    184
  • ¥0.33
    王宝珊 律师
    你好,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担保形式,一般推定为连带保证,六个月的担保期间未向担保人主张债权,那么担保期间已过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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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25:37
    1495
  • ¥0.33
    赵小雷 律师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担保的种类,没有明确的一般保证的格式,那么应当认定为连带保证。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债权,担保期限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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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28:39
    136
  • ¥0.33
    何勇 律师
    李四的担保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自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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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28:45
    8704
  • ¥0.33
    郑仁涛 律师
    这种情况属于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六个月内没有主张,诉讼时效经过,担保人获得抗辩权。如果主张过,则担保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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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29:40
    40
  • ¥0.33
    于淑君 律师
    你好,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一般为主合同期满后六个月,也就是你说的2016年6月30日,若在保证期间内对方主张过权利则时效中断,若未主张,超过保证期间你将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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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50:30
    181
  • ¥0.33
    刘继者 律师
    为约定担保方式的,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如果六个月内没主张,担保期间通过责任免除,六个月内有主张的证据,中断,担保责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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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09:59:37
    22
  • ¥0.33
    程才 律师
    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没有向保证人主张的,则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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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7 10:03:17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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