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部门~~写错
展开 收起1-有一笔建行卡的交易建行证据显示邮政银行刷卡机商户名称为中国联通,是我一中石化朋友向某用的,事后抵赖。于是我第一次起诉到一个区法院,败诉了!由于邮政银行中国联通代理商和向某共同出了一个证明,判决结果是向某陪同持卡人去中国联通代理商出刷的卡。 2-于是我通过工商查出那家店铺老板中国联通代理商吴某。重新起诉第一被告联通代理商吴某要求他退款,第二被告邮政银行和第三被告建设银行设置错误的商户名称导致诉讼错了对象导致损失。结果联通代理商吴某和邮政银行又举证说是向某刷卡拿了钱。向某又为出庭作证,联通代理商吴某找的是旁听整个过程的亲戚庭审后五天补充作证我抗议无效。另外一个区法院枉法裁判我所有的钱应该去找向某要,于是我就上诉后到中院,中院目前更换两次法官还跨部门领导主审
展开 收起邮政银行的问题是虚构中国联通的名字以0.4%比例洗钱到自家腰包,还鼓动法官说这个客户隐私当初不告诉真实名字是基于此。两个基层法院结论相反,互相矛盾~~~
展开 收起我想了解下案子可能的走向?
展开 收起我个人认为证据已经够上合伙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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