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
我是农村的,家里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在2017年秋天的时候被大队统一收走了,说是登记土地证,可到现在也没有给。2018年1月4号,大队来家里丈量房屋,说要大概3月份拆迁,量了一下院子,院子是大概是16平米,我问他们怎么算,他们说用162平米减去16平米等于146平米,到时候按照146平米,给过度费,每平米15元,这样做符合国家要求吗???房子是92年盖的,我当时在我宅基地旁边多盖了119平米,这次大队给我登记的是超占面积,这样合理吗???我现在在这119平米的地方做豆腐,养家糊口,有营业执照,拆迁时我这119平米能得到赔偿吗?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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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8-01-13 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