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不合理
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已经半年了来之前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入职手续,当时说的是刚开始算是小时工每个小时多少钱。过完三个月之后我打电话问中介三个月的试用期也到了可以办理转正了吗?中介公司就让我们去找厂里的负责人厂里又让我们去找中介就这样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转正。 最近又出来一个子新规定:我们所有的没有转正的小时工从我们自己的工资里拿出来200块钱当成是我们自己的绩效,根据我们各单位的主管打分的情况来决定我们的绩效。 我就想问一下这种从员工自己工资里面拿出员工本来就应得的钱当做绩效得这种做法合理么??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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