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夫妻双方在很早之前通过单位分到一处房产,户主为男方,离婚后,男方迁出户口,因单位原因女方没办法成为户主,现房子名下只有女方一人,男方离婚前写了一张关于房子属于女方的协议。
男方买了新房,户口落下成为户主,之后又再婚了,可没过几年男方和新妻子分居,新房现已经卖掉现在需要过户,可是户口没地方迁移。
男方找与前妻生的儿子,想要迁到儿子户口名下,可儿子的名下这套房是单位分配给男方父亲的,这套房户主是儿子,可在单位都是爷爷名下的(爷爷已去世),这个没有房产证没有买卖权。
前妻不同意迁回儿子名下,可以迁回前妻名下吗?
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儿子和前妻的财产安全不被男方侵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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