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合法权益
请问律师我有个问题想问怎么处理?我去年买了一套子原设计建设楼层七层封顶,今年开发商又在上面加盖了两层,七层的设计加盖到九层带地下室十层现在存在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是这个县城的房子百之八十都是私人修的小产权房,只有一个集体土地施用证,我找个政镇府他们说不归他们管,我找到城乡建设管理局,他们说没有手续他说让我找城建值法大队,我找个两次他们说找队长两次都不到队长,都说没有来上班,后来我到法院原助中心找律师咨询了一下,律师说这种事情不受法律保护,只能找城建局,如果城建局不管了,只能告城建局没有作为,请教各位律师有什么好的办法为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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