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交了房租的福利房,被划分 非 常住房处理,如何维权?
你好,主持人,律师,你好,我父参加工作,母亲随父亲单位做搬运临工,单位分配间宿舍职工福利房,但每个月要在工资里扣房租,一家人同住,后来政策安排子女工,我参加父亲单位做临时工,一直分两张两层铁床,与父母同住宿舍福利房,后来房改,单位建集资房,前二次,计工分不够,因他人兄妹多,子女多,累加得分,后来我转正式工,又一次够分,但我父因工种环境,夜班多,生病多时,没钱集资,还是一家人住福利房,因政策转为合同工,我父因病去世,房租在我工资扣,后来国营单位破产,象我样住福利房工友,有的在本地打工为生,也有外出打工,几年后,清算组和单位人员,已三次夜查房,我家人划分非常住户,给搬迁费3500元,另外,住为常住户,给3万5乜费,请问律师,清算组和留守人员,有权划分常住户和非常住户,我们如何为福利维权?有什么依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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