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职工交过福利房租,我该如何维权?
请问单位留守人员,清算组,当地法院,当地政府,有权对我福利房划分常住户和非常住户区分处理,请问我如何为福利房维权?
事情是这样.....
你好,律师,主特人你好,我是广东某地方国营酒厂职工,单位分配间宿舍职工福利房,但每个月要在工资里扣房租,后来房改,单位建集资房,前二次,计工分不够,因他人兄妹多,子女多,累加得分,后来我转正式工,又一次够分,但因生病多时,没钱集资,还是一家人住福利房,后来2003年左右国营单位破产,象我样住福利房工友,有的在本地打工为生,也有外出打工,几年后,清算组和单位人员,已三次夜查房理由,我家人外出打工为生,这这划分非常住户,给搬迁费3500元,在住为常住户,给3万5千元乜什么费,请问单位留守人员,清算组,当地法院,当地政府,有权对我福利房划分常住户和非常住户区分处理,请问我如何为福利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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