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2017年5月1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婚礼,11月份夫妻双方发生争执,在男方母亲的一再询问下,女方赌气说不过了,男方母亲说不过了把钱还给我们,女方摔了菜刀和一个碗,收拾衣服回娘家。12月份,男方父母来女方娘家指责女方过错,当天晚上女方联系不到男方,微信、电话均拉入黑名单。冬至,女方的一个奶奶去世,去男方家报丧,男方父母意思是大概过不了,然后男方父母找到媒人指责女方过错。直到2018年2月初,男方失联,女方不知道确切的工作地点。期间女方通过朋友等方式联系男方,重要能够看到男方的微信。失联期间,女方明确表示,如果男方说过,相互改正错误继续过日子;不过就不过,没必要耗时间。男方的回答是女方先说的不过,然后一直指责女方过错。2月3号,男方父亲到女方村里找人传话,没人传话。意思是男方不想过了逼女方说出口。2月4号晚上,男方到女方家,各种指责逼问,女方承认错误并将之前发生的小矛盾大矛盾加以解释,男方离开前说句这还能过下去?
男女双方住在农村,没有领结婚证,有夫妻之实,没有孩子。彩礼13万,婚礼前给的,存的女方的名字,户头和手机号均是女方,卡在女方手里。现在女方想和好过日子,男方及男方父母想不过,又故意用言语刺激女方先提出来。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诉讼,彩礼如何判决。女方怎么做才对自己有利?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