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律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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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服务方:
一般情况下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就会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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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服务方:
事故认定书必须在检验鉴定结果作出后5日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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