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和解协议是否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书
甲方:张三(单位全称)
乙方:李四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以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为原则,就乙方在甲方生产车间的不幸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圆(……元)
作为乙方后续治疗和康复、误工等损失。双方都不得再为该事故追究责任和推及经济、行政、民事纠纷。
二、双方的解决纠纷内情对外保密,不对外人谈及。(如有违反者,向对方赔偿损失)。
三,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加倍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还有一张收据
18年2月13日
人民币:柒…… 71000元
17年11月25日车间摔伤,赔偿金和工资
领收人:李四
签订工伤和解协议在没有受伤人亲子在场,只有受伤人本人及儿子在场,而且没有公证人,协议书和收据分开的,协议书上没有日期,这个协议是否生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否撕毁打官司,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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