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车辆被盗
你好我们公司A有三个股东其中有一个法人股东(简称B)将公司的车辆抵押给一个专门办理民间押车的个人(简称C),盖了公司的章,二次办了抵押手续(此车之前车辆登记证书已经抵押过,但对方抵押公司(简称D)倒闭,车辆没有办理赎回手续),后来17年7月1号法人股东B将二次抵押的车从C处赎回,但因为B和C之间另外还有个人之间的2万元私人债务没有理清,期间产生纠纷,C将车辆重新作为目标,于18年2月22日将此公司的车私自开走,B报警处理,公安局与C沟通,C说出的理由是B抵押车没有按时还款,有利息产生,所以把车开走(真实原因是C和B之间的另外的私人债务)。现在B一直在和公安局沟通,想立案追回车辆。
请问:
1、现在这个情况下,应该选择继续和公安局申请等待回复还是直接打官司要回车辆?
2、B开走车的理由是A没有按期还抵押车的本金,有违约金没有支付完(B一直支付抵押借款高额利息,但赎回车辆时C没有说过有任何违约金,现在以这个理由将车开走),所以将车开走。
公司A能以盗窃罪申请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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