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赔偿我薪资。
先简单说下我的情况:
本人公司为外包公司(以下简称A),合同与薪资均为A公司。入职后去到A公司的客户公司B进行工作。
在B公司属于人员外包,考勤归B管理。
今天早上接到A电话通知,说本月底(3月底)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B公司反馈回来说我绩效考核成绩比较靠后,工作表现不好,
不用我了。
然后我去问了B公司的我所在组的领导,领导反馈说没有表现不好的情况,说是因为B公司人员太多,要减少(我们组目前业务比较少)
以上这种情况下,我像A公司要求补偿我一个月薪资。A公司说考虑下。
我想问下,A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我要求补偿1个月薪资有没有问题?
(我入职半年了,正式员工,还在合同期内),谢谢各位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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