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否成立?
被告和妻子协议离婚后1-2个月(离婚不离家)后发现妻子与原告有不正当关系,被告邀4-5名便宜对原告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原告提出给予3000元补偿,被告未同意,经协商原告同意补偿被告20000元赔偿,因原告无20000元现金,被告同原告一起到银行取款,原告要求被告打收据,被告未同意,未收被告的现金并主动提出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安到场后以敲诈勒索罪定案处理了,请问以上被告构成敲诈勒索罪吗?(现原告已写谅解书不予追究,公安机关还要进行拘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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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8-03-19 18: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