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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881

楼主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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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们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董事长欠有供应商和银行巨额债务。但还没宣布破产!现在公司没有表明裁员或解散,只是和我们职工说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说有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国家劳动合同赔偿。然后计算得的赔偿金额分期付,每个月支付一次最多不超过八个月支付完。我想咨询3点:1、公司说按照劳动合同来走可赔偿费分期付可有那一条法律依据? 2、公司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要么签署协议,二要么停工放休六个月每个月只拿当地标准底薪80%(这个我们都受不了)。3、假如我们签署公司的协议赔偿费分期付,然后我们到其他地方工作。签了新的劳动合同,前公司会不会算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给我们发剩下的赔偿费。4、假如我们签了协议,公司暂时用“A”来表示。之后公司重组或重大变更,变更了公司名称为“B”或法人代表变更,我们应得的赔偿费会不会就赖着不发或者不发了。(据说有过例子,某视分期赔偿了50%,之后不知道什么因素就停止了,现在正在闹着纠纷)麻烦您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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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018-04-01 08:34:30

全部(2)位律师解答

  • ¥3
    刘闯 法律执业者
    1、公司所要求分期来支付补偿费用,没有法律依据。2、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公司提出的选择条款也是违法3、公司没有破产,提前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你们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次性向单位主张每工作满一年两个月的工资来作为赔偿金。该笔费用可以一次性主张。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会影响到公司债权的继承,应由变更后的公司进行履行你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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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1 08:38:05
    2311
  • 刘方刚 律师
    你好,可以要求一次性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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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1 08:44:4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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