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麻烦您百忙之中抽空看一下,想向您咨询一下,年前我父亲有驾驶证骑无牌两轮摩托车被小车撞了,双方车辆受损,导致我父亲左脚受伤,现在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一直在家中养伤,在乡镇卫生院看的脚伤,医药费花了两千左右,也没有入院证和出院证,我父亲脚受伤期间一直由我母亲伺候,交警也出具责任认定书了,对方小车主要责任,我方为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我方摩托车没保险,保险公司让我方陪对方修车修车费用一千五百元,我方摩托车维修费用由对方赔偿,请问我方必须要赔偿对方修车费用吗,保修公司打电话让我父亲去保险公司抓紧时间去谈关于赔偿问题,我父亲脚现在还没有完全好,,这个合理吗?我家是农村的,我父亲也没有工资收入证明,请问保修公司会赔偿我方哪些费用,我具体都不懂的,麻烦告诉下,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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