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诉状的理由胡编乱造
我和现在的对象都是二婚,她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女孩。女方2018.3.12号起诉离婚,离婚理由是从结婚后,男方对她们母女另眼相待,并经常打骂她们母女,并致轻微伤。婚后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现在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离婚。 。。。 这个理由就是胡说八道的。我每个月的工资,都通过支付宝转到她卡里,一笔一笔的清清楚楚,如果另眼相待,我会这样做? 她提出离婚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爸爸得肺癌了,要花钱了。因为我工资都转给她了,我问她要钱给我爸爸治病尽儿子应尽的孝道,她一分钱不给我。到了家里遇到难了,她就打算找别家了。她2.10号之前就想搬走,我一直挽留她,一直拖到了3.12号她起诉。 拖时间这么长,财产早已经被她转移了。我现在不想马上和她离婚,可以拖吗?? 她诉状里面说的,我根本没有做过,我咨询了伙计们,伙计们说没有出警记录,就不算。她现在起诉了,我不想离,能拖吗??4.12开庭,会不会当庭判决离婚?? 我想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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