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
一年半前调节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婚前房子还贷款时一直我负责,但在法庭上女方撒谎称她也还。剩余十几万房贷法院作为共同债务平分。当时我感觉不公平,因为房子判给了女方,我又替离婚后的女人偿还房贷。于情于理讲不过去。但当时法院就这样调节解,说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离婚后,因没还完房贷,房子不够五年,不能过户,因此房子产权现在还在我名下。法院调解女方一直用我的名字还房贷。造成我现在无法用我的公积金买房了,因为二套房首付和利率都很高。1我想尽快办理过户手续。2以前我认为法院调解上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能否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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