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以协商的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朋友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七年,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近期由于用人部门给朋友年度考核打分不理想,朋友通过人事向用人部门提出以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后经人事和用人部门讨论,拒绝了朋友提出的以协商的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议。同时强调,希望朋友继续好好干,而且以协商的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都不是该用人部门的选项。在此条件下,除了朋友主动提出离职以外,有没有什么能够有一定经济补偿的解决方案?由于朋友感觉与公司缘分已尽,现打算休病假或事假。在请假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