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
律师
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是律师的天职,只要被告律师没有涉及伪造虚假证据的,至于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正常的,很多当事人由于知识面的局限,不一定一时能彻底的搞懂相关区别,因此,你的问题可以主动和法院主审法官说明你所认为的客观事实,毕竟民事审判事以法官心证为主,不要动不动就维权,这样事情往往会适得其反,如果你真的有证据证明,对方律师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可以当庭报警并让法院记录在案,如果你确有证据认为你的律师不作为,你可以更换,至于主审法院,指至建议你如实的陈述案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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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律师让其掌握国企公章的当事人为其出具假的居住证明,企图将案子移送到律师哥哥的法院!原告拿着假证明去该国企举报后,被告被公司处理。该律师又教唆被告殴打原告导致被告又被治安处罚!请问这样的律师该不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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