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违规对村民建房收取费用
4月2号
村书记(本届县人大代表),村长,村会计(我亲戚)上午十点左右被县公安局刑警队带走
同时把会计家账目全部带走
4月3日下午3到5点左右
三人被分别带到看守所
4号上午村长律师进看守所和村长见了面,具体聊天内容不详
4月4日下午村书记、会计分别找到律师,但是因为时间关系,均为见到当事人
书记律师、会计律师同一个律师事务所
书记律师是会计律师的主任(会计律师职位小点)
因为村长人脉广,这三个人的律师很可能均会被村长关系安排互通信息
【担心一】村长关系会胡乱背地指使其他两人律师工作,推卸部分责任给书记和会计
拘留理由:敲诈勒索
拘留原因:涉嫌敲诈勒索
补充:村民不许建房,乡政府也是不常批准建房,所以村民建房要给村里交费3000元到一两万不等,这样才能批准建房,否则不允许村民建房。公安局以此定罪为敲诈勒索,涉案金额据说28万左右
但是听人说,这个理由后期可能会改为:涉黑(村长有地痞流氓的关系),贪污(具体金额不详)
可以确定的是会计(我亲戚),无涉黑,“贪污”不详,即使有也是微乎其微
2011-2014年会计当时是土地管理员,收取过村民建房费用
2014年至今均为会计岗位
4月8日清明假期后第一天律师见到当事人
根据律师说明:
1、会计未进行公私账目的分离,导致自己财产和村收入公用账户,但是村账目会计能全部说明清楚,并能提供账目明细,主要是用于向上级送礼及村里面的吃喝等开支了。
2、一笔10万元金额由会计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一笔18万金额由会计账户转移到存在账户,如上,会计能解释清楚钱款转移理由。
3、收取建房农户的费用,是由村委会集体决策制定的,但没有会议纪要
4、根据目前供述来看,基本构不成敲诈勒索的罪名
截至4月10日,公安局未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请问】根据以上说明,该事件会不会被定义为敲诈勒索,或者严不严重,会往哪个方向发展,会计(我亲戚)是否有事?
补充背景:
1、 农村建房收费是各个村的普遍现象,每个村都会收费
2、 三人被抓主要是该村的村民张某举报,其不满村长的管理,张某亲哥哥是县公安局的刑警
3、 目前公安在各个村庄之间调查,有举报的村民也均是“愤世嫉俗”者及被张某挑的人,300户里面预计有15户人家,目前还在教唆,数字很可能还会增加。
4、 目前乡政府等也不敢伸头为此事求情
5、 案发后乡政府主动向村里退还3.5万款项,村委会无人敢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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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
2018-04-10 23: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