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面积有误
我家05年拆迁,四口人,其中祖父单身,我是独生子女,当时认定面积为150平方,独生享受60平方照顾,父母各30平方,祖父单身人员认定面积为30,这样的认定是否合理?另因为当时情况复杂,拆迁时祖父在监狱对拆迁毫不知情,协议是我父亲签的,当时房源有限只有超大户,经办人同意等我祖父出狱后或有房源后给我祖父安置一套小户型,至今没有兑现,现拆迁办也否认有这回事,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拆迁协议是否可以推翻?我们当时是拆掉了两个房子的,一个是老房子用现在的话讲叫应拆未拆但是当时都是交了押金的也算合法是祖父居住的,一个是新批的地基是由我祖父申请,协同我父亲姑姑以及祖母【已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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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8-04-11 13: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