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业主代签卖房承诺书,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您好!请教一个买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之前小吴(化名)用她亲戚老吕(化名)的名字买的房子用来投资,现在要卖这个房子。我跟她妥了所有协议,包括价格、付款方式、帮她还贷等等。
一、我交给了中介5万定金并与之签了买卖承诺书。
二、中介跟小吴签了买卖承诺书,承诺将房屋卖给我,其中有这么一条:本人同意,如本人于签署本承诺后未能于XX日期前办妥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或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因该物业产权问题导致不能达成交易,本人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她没有写具体日期)。承诺书开头有真正业主老吕的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签字是:老吕 小吴(代),没有留小吴的身份证号码。
小吴带着老吕到公正机关已经把房产做了公正(让中介有权处置该房产,约定过户到我名下)。公证书还在公正机关或者已到小吴手里,但没有到中介和我手里。
今天小吴想反悔不卖给我了。
三、中介一周前跟我说把5万定金交给小吴了并拿到收据。但今天说没有把定金交给她,只是签了买卖承诺书。(买卖承诺书确实签了,我有照片)。
我想达到的目的:能按照之前约定的条件完成买卖交易。
想问的问题:
1,小吴用这种方式代签买卖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此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益,她作为非产权人“卖房”,是否有侵权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我可以有什么理由告她?
2,中介欺骗我说把定金交给了业主而实际没有交,让我造成损失,我是否可以找中介要赔偿?
3,公正机关办公正后,只能产权人本人去取公证书吗,中介和我能取吗?(公证书中让中介有权处置该房产,约定过户到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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