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的证据无法举证怎么办
公司欠我的工资,由劳动仲裁调解最终一次性支付22000元整,出了调解书,但是公司还是没有支付(公司已不营业人去楼控了)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了案,执行局调查后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现在我追加包括法人在内的5个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追加是遇到障碍,就是法官让我去工商局去调公司档案。需要股东出资证明,就是每个股东认缴多少,实缴多少,然后盖章。我找了各律师去调了档案但是档案里没有实缴信息体现,只有比例和认缴的金额。工商局的意思是公司法2014改了以后,股东实缴多少他们也不知道,所以我拿不到这项证明。现在法官给我说要么你拿这个出资证明来,证明股东出资不足,继续推进。要不这事就算了。我现在没办法了,另外我想问一下法官如果让当事人举证不存在的证据是否恰当,(我个人认为和证明你妈是你妈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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