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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30
楼主
江西省南昌市
在线沟通
¥0
开发商与业主的利益问题
我的小区绿化区地下建了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卖给我们合法吗?不是属于国家所有吗?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就可以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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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2018-06-11 08: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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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6)位律师解答
孟祥鹤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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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18:06
10
刘闯
法律执业者
该回复2018-06-11 08:22:43被作者删除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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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19:00
2313
董洪林
律师
和房子一起建设的地下室要问清楚,如果后建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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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19:39
0
¥3
张露
律师
你好,小区内的不是国家所有,地下停车库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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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19:57
18
高润宁
律师
你好,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地下车位作为商品房销售时,应先取得销售许可证。另外地下车库的开发中是否已经计算了公摊面积。如果已经计算的话就不能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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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22:10
76
陈建权
律师
你好!根据人防法规定,小区绿化区公共场地下的地下停车场地,是紧急避难场所,是人防工程,经民防管理部门批准才能建设,属于公共使用地带。开发商无权将其做为商品买卖(包括收取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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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08:51:58
44
楼主:
但开发商每个停车位算五万卖给我们,地面上的没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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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12:28:24
楼主:
也有律师说可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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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12:29:41
陈建权服务方:
开发商强势,业主弱势。目前物权法贯彻执行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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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12: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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