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遗嘱是否有效,有瑕疵?
遗嘱:立遗嘱人:张金凤,女,某区某镇某村人,身份证:(已经写全了),由于张金凤年纪大了,写字困难,所以,特请本村村干部张青,王艳和李春梅做遗嘱的见证人,由王艳代书。
关于张金凤的个人财产的情况:张金凤、李国成夫妇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和,张金凤、李国成夫妇继承女儿遗产的《判决书》的复印件,由立遗嘱人张金凤提供,我们三个见证人仔细查看核实后,分别通过在复印件上签名,见证了张金凤的财产情况。
“口述遗嘱内容:
1,某某村19号371平米的院套,和院子里的2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我个人拥有一半,我自愿把属于我个人的那部分的院套和房子,留给儿子一人继承。
2,我自愿把从女儿那里继承而来的12.5%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份额,留给儿子一人继承。
3、我和老伴共有存款8万,其中一半属于我个人所有。
属于我个人的存款,先用于生活支出,我过世后,我留下的剩余存款,由我老伴继承60%,由儿子继承20%,由外甥某某继承20%!
以上遗嘱内容,经过本村的三个见证人核实,由见证人张青对张金凤宣读,再经过张金凤查看,经过张金凤认可后,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字确认。
立遗嘱人:张金凤(本人签字),按手印。2017年4月18日(本人书写年月日)
见证人:王艳,按手印,2017年4月18日。
见证人(签字):张青,按手印,2017年4月18日,
见证人(签字):李春梅,按手印,2017年4月18日,
立遗嘱地点:某某村王艳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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