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与分田
1. 我父亲在国家第二次土地流转时(98年左右)与我村民小组签署了17亩多的农田土地承包合同,此合同至今未变,并证件齐全,并一直由父亲及哥哥在耕种。2016年6月父亲和哥哥由1个户口簿分成2个户口簿。
2. 2016年8月,我村民小组大会决定对农田进行整改,约定:1.全组统一规划;2.各农户承包责任田总面积不变,规划后总面积按承包责任田的总面积分摊(其中各垅规划后的面积按各户各垅承包面积分摊)。36户中有26户同意并签名,3户不同意并签名,7户未签名。我爸与哥算36户中的一户,并由我哥签名。
3. 土地整改方案为向政府申请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18年6月建设基本完成。
4. 2018年6月开始对重整后的农田进行重新分摊到户,分摊方案不是2016年8月的约定,而是重新制定新方案,并已有30户签字同意。
5. 新方案为:把小组所有田亩数的1/3按户分,每户3亩;1/3按承包责任田的总面积分摊;1/3之一按人头分,户口在小组里的0.6亩/人,迁出至城镇里的0.5亩/人。其中已死亡不分田,女儿已嫁人户口在组里不分田,并预留60亩左右暂时不分到户。
6. 户的认定标准为:2015年小组修建祠堂,资金来源按每户1000元分摊+承包田亩数分摊+人头分摊。
7. 因新方案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有部分农户不同意此方案。新方案同时造成我家少分几亩。我家及部分农户拒绝参加新方案分田,但组里其余农户在参加现场分田时进行新方案分田。
8. 政府与村里不赞同我按2016年8月的决议方案分田,默认目前新方案。
9. 我家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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