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对方不还钱且在外省,我能在自己居住地起诉对方吗?
想咨询一下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是否能在广东起诉对方?
本人为广东佛山人,被告为上海人,以高回报在2017年1月到5月吸引我两夫妻投资其外国未婚夫的外国项目34万(其中22万左右有我们夫妻对被告个人的转账记录,其余12万左右因被告以境外限制取现上限为由要求我们寄出银行卡供对方取现),但被告与其外国丈夫在2017年6月注册结婚后却无条件要求我们夫妻退出投资项目。之后被告和我们约定在2017年12月全额退还34万投资款(有微信记录和欠款电话录音,无签欠条,也无协议),但直到2018年3月累计只返还了0.5万,差欠款33.5万,多次催还款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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