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
昨天 晚上21:08
本人于7月3日晚11时左右在一烤肉吧(四季烤肉)去吃烤肉,点餐点的是羊肉串,在用餐过程中本人感觉吃的羊肉串肉感不对,像猪肉,便向店家提出了质疑。结果店家非但不解释,还要打人。后来我就在我的微信群发了一条消息,“东街四季烤吧,猪肉串充羊肉,我问了死不承认,完了,我说一下,一个武都的冲出来还要打我,熟悉的关注一下,东街,四季烤吧”。此消息的原意就是给大家提醒,让大家用餐注意!结果今天店家联系我,给我发来了起诉书照片,在法院起诉了,诉讼理由是“名誉权纠纷”!请教律师我是否构成名誉权纠纷?对方在提供哪些证据后我会输?下一步我该如何做才能从被动变主动?或者我还有哪些忽略的也给我提醒一下!
现在知道的起诉证据是微信群截图,其它的就不知道了!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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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及隐私
2018-07-06 01: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