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于2016年加入一家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公司突然于2017年9月份把我派到另外一家公司做事,但还兼做劳动合同这家公司的事情,2017年10月正式在另外这家公司的邮箱里给全体员工发邮件说认命我为另外这家公司的主管兼任总裁助理,有邮件截图,后期,又认命我为另一个部门的主管,在此期间我还继续做劳动合同这家公司的事情,两家公司三个部门同时开展工作,工资由第一家公司发放,社保,公积金都由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公司购买,在17年8-10月份期间由第四家公司给我发工资和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公司共同发放,之后11-18年1月份由我兼任职务的公司和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家公司共同发放工资,18年2月开始老板怕有风险,只用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家公司正常发放工资,而我之前兼任两个部门的公司不直接发工资,而是通过外发工资,第三方平台转账的形式支付我的工资,这部分在银行记录里没有任何标注,只有金额体现,而后,公司以我在另外一家公司就是我兼任的这家公司工作不专业,没有按时整理评比绩效为由扣我1000元,逼我自己处罚自己,然后发到员工微信群里,现在领导逼我辞职,我要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可以追诉两家公司混同用工,或者其他办法维护我的权益,得到相应补偿。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助一下无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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