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
买了防癌险确诊为癌症后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冠心病。不符合合同条款。我的观点:1,买保险的时候,并不知道被保险人患有冠心病。2,在买保险的时候,向保险公提供了被保险人的相关的资料,通过了审核,签订合同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仔细调查。3被保险人的冠心病,只是主治医生通过心电图和心脏B超两个检查,根据医生的主观判断初步诊断。并没有做进一步的检查确诊。而且心电图检查是正常的,心脏B超提示左室舒张功能减退,左室舒张功能减退也不是确诊冠心病的标准。4,根据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约定,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除合同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合同解除权而消灭。投保人于2018年5月4日拨打95511报案,保险公司6月20日才做出拒赔的决定,已经超过了30天。5, 即使因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也没有严重影响。因为被保险人即便是患有冠心病,和他出险报案的肺癌并没有关联性。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主张和观点,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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