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女方现已起诉男方离婚 现在双方离婚涉及到房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一丶双方婚前贷款购有一婚房 房产证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房子的首付是男方家出的 贷款是婚后男方用隐瞒女方的工资收入偿还的贷款(男方一直欺骗 隐瞒女方自己的真实收入)女方有贷款明细可以证明这个房子的贷款是男方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收入偿还的贷款 并且男方的母亲和男方的亲属也已经向女方承认这个房子的贷款是男方自己还的贷!女方现想问下律师 这种情况下 法院会如何分割这个房产?
二丶双方婚后育有一婚生子 现在三岁 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前有一个女孩 女方没有孩子 双方现在离婚男方提出他不要现在这个孩子 女方想要孩子 但女方是残疾人 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 男方是A2票大车司机 而且男方到现在已经半年没有给孩子生活费 对孩子不管不顾 女方自己抚养孩子实在能力有限 现在男方为了逃避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更是背着女方把工作辞掉了 说他自己没工作没上班 不给孩子生活费 女方想问下律师 男方有能力抚养孩子 却辞掉工作不上班以此来达到不抚养孩子的目的 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理对孩子的抚养权和给孩子抚养费的?
谢谢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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