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3岁 是一个没有结婚证的 结婚女人 还有一个小孩。在我和老公有矛盾期间,认识了一个上虞人,认识一个月后 ,提出分手,他却威胁我 并说拿裸照视频曝光我。我解雇拖延了10天,在7月14日晚上,讲我抓住 强行带到宾馆,不让我走,扣留手机 并发生身体关系,第二天 一早 我借故逃走。没想到,在7月15日 又把我抓到 手机扣留,直到7月17日凌晨 我才以自杀 为借口 放我走。这30个小时 强迫我 我逃跑,抓回来 就打。
请问 能不能抓捕这个人 并判刑。
我收到的 身体和心里伤害 他要赔偿多少。
我报警后 名誉 能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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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8-07-18 09: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