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房屋两处,出租出去必须有共同共有人全部签字吗?
父亲去世,没立遗嘱,我母亲,我姐,我,我妹,我奶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我妹自90年出生就过继给我大姑家抚养,没有手续,大姑家有儿子,父亲生病她也没回来照顾,奶奶是植物人没有自主意识,目前在二叔家,我们跟二叔家关系闹得很僵,现在我母亲,我姐,我一伙。我二叔,我妹为一伙,房屋好几次出租二叔和我妹在里面作梗,也没出租出去?我们愿意和他们平分租赁费,但不想二叔和我妹起主导,出租房屋必须房屋共同共有人全部签字吗?我们意见不合,我们自己出租出去他们就去闹,有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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