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三个我老大,父母79年为老三造房子结婚,户口一起,居住一起。老大老二房子爷爷奶奶留下来的老草房。父母没造,后来老三,老三媳妇,和父母长期争吵,为此父母还把老三告上过法庭,94年我造房子,这种情况下,村领导在我的造房地皮证书上补我15平米,条件是父母终身居住照顾。我当时同意的。当时父母也没有出资,我夫妻俩造的,后来老父亲08年因病故,老母亲17年病故。二老双亲都是在我家里病故在我家里办丧事。2014年我们这里动迁,现在老三认为这15平米动迁款包括安置房是遗产,要分,万望法官律师指点,算不算遗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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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8-07-21 13: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