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一点疑问
家里房子是我爸的名字。7.20号爸爸因病走了,走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18年3月份,我的那位风情万种,风流倜傥的老婆大人,因为我爸生病了肺癌,要花钱,我钱都给她了,我问她要点钱尽孝道,她说没有,咱一分钱存款没有。然后她自己搬了出去,把家里车也开走了。把家里的车和她前夫换着开,被我抓了起来,我把车开回家了已经。我很气愤,想能死她的心都有,但是最后还是压住了,我还有爸,爸走了,我还有妈要照顾,为了她那样的,搭上自己,不值当,天理循环,她好自为之吧。她搬走了,把家里所有值钱的,都拿走了,把我们的结婚证也拿走了,因为有结婚证,她先起诉的我,结果她的起诉被法院驳回了。昨天,她突然发短信说,房子,车子,让法院判把吧。我就是对房子,感到不理解,我自己想的有两方面。1,家里的房子,是爸的名义,爸走了,我能得到?能继承到?继承到的房子能分给她吗?2,她去年提过买楼。然后搬走之前又提过买楼,也提过借钱买楼,我觉得她现在提这个房子,是说的她给我作下一些债务。恳请律师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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