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有建筑公司,营业执照。没劳动合同,发生意外。
我的父亲2018年7月12日在东莞境内工地出意外。面部缝针100针,右脸粉碎性骨折,右眼视网膜破损。眼睛现在模糊不清。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买保险,包工老板没有挂建筑公司,和办营业执照,施工情况属于给私人建房。目前父亲未痊愈。右眼无法闭合。。后期需要医学美容整容才能使眼睛闭合,家中所有收入来源,大女儿马上读大3,二女儿高2,儿子读小学,但是患有慢性病。甲亢。小儿子刚刚进行手肘骨折后钢钉固定手术。上有64岁的父亲母亲。现在右眼0.2的视力,面部毁容,粉碎性骨折。用人老板没有营业执照和建筑公司,支付工资用现金形式。父亲每月工资10000多,目前医院费用是用工老板支付,事发工地属于私人建房,后续如果需要起诉,应该起诉用工老板还是建房房东。应该从哪些方面赔偿。如果协商赔偿,协商多少赔偿金额合适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