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行政侵权还是刑事司法侵权
犯罪嫌疑人砍伤被害人后逃跑,案发后,被害人在案发现场将犯罪嫌疑人的关健作案证据交给公安民警,一年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案犯归案后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最后案件没有提起公诉,造成无法提起公诉的原因是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将被害人交给的关健作案证据给丢失了。请问律师:1.公安人员将案犯关健作案证据丢失是否属于对被害人的侵权行为,2.如果是侵权行为应属行政侵权行为还是属刑事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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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请问律师:职务行为与行政过错行为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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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8 14: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