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为再婚父亲买房的归属权
青少年时,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继母比父亲找二十岁,有两个儿子,婚后父亲和继母育有一女。继母并没有对我有抚养行为。现在父亲年老,自己有要为再婚父亲在老家买房的打算,想自己全款付,写自己的名字。但继母认为应该写父亲的名字,房子可以留给她和我爸爸的女儿,而且她害怕如果她对我父亲不好,我赶她走。我认为如果房产证上面是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就属于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因而不同意。父亲觉得这个事情影响了家庭目前的稳定,不想要买。但我想给父亲的晚年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想在不影响家庭关系稳定的条件下,也保障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想问,如果是我出资买房,写父亲的名字,这个房产是父亲一方的财产还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多年后,父亲离世后,行政诉讼我可否拿回房屋的所有权?
展开
收起